每一場夢裡面,都有媽媽被毆打的叫喊聲,哀嚎聲,求饒聲...
每一幕都在李龍的腦海當中,已經讓他徹底瘋狂。
于是,李龍在外面攢夠了錢....
他帶着所有的錢回家,就是為了給爸爸養老。
結果他轉身一看,看到了鄰居家的那三個人...
那一天晚上,李龍的眼裡,都是報仇...
他要為自己的媽媽報仇!
他要殺了這幾個殺人兇手!
......
法庭上。
全場所有的人都沉默了。
顧晨找到了打這場官司的唯一辦法!
那就是李龍是有精神病的!
高勇眼睛一亮,“我怎麼沒想到還能這麼打官司啊,精神病,對,李龍肯定是有精神病的!十幾年前遭遇了這種事情,當時的李龍還隻是一個小孩子啊,媽媽死亡的這種場面,李龍怎麼可能會忘記?這輩子都不可能忘記的啊!”
夏冉冉在一旁說道:“有希望了,這場官司有希望赢的,顧晨這都能找到辦法幫李龍辯護啊,太牛逼了。”
審判長許陽看到了顧晨提交上來的證明,說道:“你的意思是,李龍患有嚴重的精神病,所以他在犯罪行兇的時候,已經發病了是嗎?所以李龍連續殺害三人。”
顧晨開口道:“是的,精神病人在犯病的時候,一般都不清楚自己要做什麼,我們很難理解精神病人的邏輯,精神病人是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的,也無法控制自己的精神狀态。”
這個時候,公訴人舉手了。
公訴人王晴也是有些震驚,沒有想到顧晨拿出了李龍是精神病的證據....
但是王晴依然覺得李龍是犯罪!
殺害三人,就是重罪,必須死刑!
王晴說道:“雖然可以證明李龍存在精神疾病,但也隻是證明現在的李龍是精神病,不能證明李龍在犯罪的時候是精神病。”
“第一、李龍的作案動機明确,作案目标清晰,至始至終,李龍的目标都在陸軍,陸王,陸大牛的身上,如果李龍真的是精神病,那李龍就不應該直接将目标鎖定在這三個人的身上。”
“第二、李龍作案缜密,提前準備好了作案工具,還提前蹲點,并且在陸軍三人熟睡的時候選擇動手,很明顯精神病人是做不出來這樣的事情的。”
“第三、李龍作案計劃完整,他在殺掉陸王和陸大牛之後,還去追殺逃跑的陸軍,我想問這是一個精神病人能夠做出來的事情嗎?李龍追上陸軍之後,直接斬殺。”
“第四、李龍放過了陸海,如果李龍犯了精神病,不清楚自己在做什麼,他殺紅了眼,他應該對所有見到的人都一一殺害,而他卻選擇隻殺害這三人,因為這三個人是當初殺害他媽媽的三個人,說明李龍具有清晰的神智,并沒有處于精神病的犯病狀态之中。”
“李龍這很明顯是複仇,針對陸軍,陸王,陸大牛三個人之間的複仇,李龍在殺人之後,覺得還不滿意,甚至縱火燒掉了陸軍的車輛,造成了财産損失。”
“綜上所述,李龍的所作所為,都不是一個精神病人能夠做出來的事情,他的作案計劃,作案手段,作案目的都很清晰,這是有預謀的殺害,并不是一時的犯病。”公訴人開口說道。
“所以,李龍還是故意殺人罪,以上的所有事實都可以證明李龍并非精神病發作,而且陸軍,陸王,陸大牛三人都已經受到了法律的懲罰,現在都已經無罪。”
“我們的确同情李龍的遭遇,但是李龍的所作所為,仍然是故意殺人罪!所謂的精神病隻是托詞而已,否則怎麼解釋李龍的作案計劃,手段,工具如此清晰?”
“審判長,我的陳述完畢。”公訴人說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