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(第10頁)

  李鵬被抓之後,才知道自己養的鹦鹉裡面有三隻是國家保護動物。

  于是李鵬就交代了事情的經過。

  李鵬在知道自己犯法之後,也沒有多辯解什麼,直接認罪了。

  畢竟證據确鑿,案件清晰,流程正常。

  一審判決結束了。

  一審判決李鵬有期徒刑五年,李鵬表示認罪。

  李鵬的父母知道之後,強烈不滿。

  他們認為一審對李鵬判的刑期太重了,他們認為李鵬事先不知道這是保護動物,也沒有對鹦鹉造成傷害,反而鹦鹉被養的白白胖胖的。

  結果現在要給李鵬直接判有期徒刑五年?

  李鵬自己接受了...

  可是李鵬的父母心疼兒子啊。

  他們覺得應該給兒子無罪釋放。

  他們兒子一來不是故意飼養和買賣這種鹦鹉的,二來也沒有危害社會....

  可是沒有作用。

  一審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了。

  李鵬的父母不服氣判決,決定要上訴!

  就算不能無罪釋放,減輕處罰總是可以的吧?

  怎麼能上來就判五年?

  于是。。。李鵬的父母就找到了顧晨的律所。

  他們并不缺錢,于是他們直接加錢加到50萬,讓顧晨出手來打這一場官司。

  當時顧晨還在忙,這個案子一直拖延到現在。

  現在距離二審開庭,就剩下一天時間了。

  現在要對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李鵬進行辯護....

  薛清清搖了搖頭。

  不是,這個案子也太難了啊。

  證據确鑿,當事人表示認罪...

  怎麼辯護啊?

  李鵬就算事先不知道自己飼養和購買保護動物,可這就是犯法的。

  法律不會因為你不知道,就不給你判刑。

  法院量刑也沒有錯,判刑五年的刑法也不算太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