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8章(第7頁)

  因為王曉茹打胎...和張瑞發,王海德有什麼關系?

  孩子根本不是他們的啊。

  這孩子是王曉茹的男閨蜜的。

  哪個人讓王曉茹懷孕了,那誰就應該負責啊。

  隻要王曉茹積極歸還債務,得到張瑞發和王海德的諒解書,那這個案子就可以從輕宣判。

  說白了,這個案子比較特殊,并不是市面上的那種詐騙性質那麼惡劣。

  王曉茹隻是貪了一點,并沒有造成多麼嚴重的後果。

  聽到申佳瑞這麼問自己...

  王曉茹說道:“審判長,我願意歸還所有債務,除了沈飛的,沈飛的我一毛錢都不會給的,就因為所有錢都是他自願贈與我的,顧晨說的那些我也不認可。”

  王曉茹同時說道:“審判長,還有一點我要說的是...我願意歸還所有債務,但是我一分錢都沒有了,我可以先寫欠條,等我以後打工賺到錢了再還,我是願意還錢的,但是我手頭實在是沒錢了。”

  “我男閨蜜需要用錢,所以我就給了他一部分錢,然後剩下我就沒錢了,我家裡人也要用錢,我就都給他們了,我現在名下一分錢都拿不出來。”

  “反正我是願意還錢的,但是要時間,我一年可以攢五萬,我可以承諾十五年内把王海德和張瑞發的錢都還清。”

  王曉茹也不敢在法庭上大吵大鬧了,她知道大吵大鬧下去,自己真要坐牢了。

  王曉茹還是很配合的,至少現在在法庭上很配合。

  打完官司後,王曉茹就不管了。

  反正寫個借條而已。

  當個老賴怎麼了?

  當老賴最多也就征信上出一點問題而已,大不了以後不坐高鐵飛機,就在家裡待着。

  反正他有父母,父母有錢...他也不會餓死。

  當老賴而已,有什麼怕的?

  真有人出了法庭還會還錢?

  不存在的!

  王曉茹也懂一點法律,她也怕王海德和張瑞發來找她要錢。

  所以王曉茹提前就已經轉移資産了。

  隻要提前轉移資産,就不會被判

  如果法院判決之後,她再轉移資産的話,那就是對人民法院的判決,裁定,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,情節嚴重的要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如果情節特别嚴重要判三年以上,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可王曉茹如果提前轉移資産的話...就不會犯法了。

  到時候要還錢的話,是不存在的。

  她沒錢怎麼還?

  查封名下财産?可她名下沒有任何财産啊!

  法院總不能直接封了她父母的資産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