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8章(第3頁)

  而顧晨随便查了一下證據,發現王凱是一個騙子,還是一個職業騙子,詐騙錢财已經超過幾千萬了。

  王凱甚至大學都沒有畢業,哪兒開着公司?不過就是騙别人的錢罷了。

  結果李然然就信以為真了?

  顧晨打算過幾天閑下來,搜集一下證據,和警方舉報一下王凱,然後讓警方去抓捕,審判...

  這種案件都是公訴案件,根本不需要顧晨親自上場去打官司。

  王凱給李然然一頓畫大餅,關鍵是李然然居然還真信了。

  高建同沒有證據,但是也一眼就知道這是假的。

  隻能說...李然然的智商堪憂啊。

  這個時候,審判長榮立偉站了起來,準備宣判了!

  所有人的目光,都看向了審判長。

  終于到了要宣判的時候了!

  審判長榮立偉站了起來,開口說道:“現在本庭宣判!”

  所有人都站了起來。

  審判長開口道:“現在宣判如下:”

  “第一、根據現有證據,已經證明高建同并沒有強jian李然然,高建同并不犯法,駁回一審判決,二審改判為高建同無罪釋放,立即執行。”

  “第二、本案當中,李然然存在惡意僞造證據,包括身體上的受傷痕迹,DNA檢測報告,家裡的監控錄像,并且僞造證據後進行報警,誣告高建同,導緻高建同在看守所長達42天,直接導緻高建同的公司損失上千萬元,這筆損失應該由李然然來承擔,共計承擔損失1004,4124元。”

  “第三,李然然僞造證據,誣告高建同,并且誘導他人作僞證,已經犯下了僞證罪,妨礙作證罪,在刑事訴訟中,證人、鑒定人、記錄人、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,故意作虛假證明、鑒定、記錄、翻譯,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證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“以暴力、威脅、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僞證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  “李然然拒不悔過,并且多次擾亂法庭秩序,本案應當從重處罰。”

  “現判決李然然有期徒刑十年,并處罰金63萬元。”

  “本案宣判完畢!”

  “現在宣布,閉庭!”

  審判長宣判完了,直接宣布閉庭。

  而且這個案子已經是二審了,不存在說接着上訴了。

  李然然想接着上訴,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  高建同無罪釋放,李然然被判十年....

  十年的處罰,可以說是相當重了。

  李然然要在裡面待十年.....

  而這個判決也是相當合理的,要對法律有所敬畏。

  而不是随便捏造證據,想讓别人坐牢...如果沒有導緻什麼嚴重後果,也不會有這麼嚴重的處罰。

  可是一旦導緻了嚴重後果,那處罰就相當嚴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