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蓉也無所謂。
找律師?她也可以找律師!
她有一個親戚的兒子,就是當律師,剛加入了顧晨的律所工作...
所以黃蓉知道顧晨是一個非常厲害的律師,打算去找顧晨來打這場官司。
黃蓉自己也不差錢,要找就要找厲害的律師來打官司。
如果官司赢了的話,那就是輸官司的人承擔這筆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了。
她可完全不慌。
不管怎麼樣,都是要講法律的。
不能因為誰死人誰有理是吧?
難不成有人跳樓自殺,還要怪蓋樓的開發商了?
這都成什麼道理了?
王宗雷說道:“行,行,行,你夠狠,那等着吧,法院見。”
黃蓉說道:“法院見就法院見。”
調解員看到都成了調解的都成了這個樣子了,也就沒轍了。
先讓雙方回去冷靜一下,看看能不能再調解。
如果最後實在沒辦法調解的話,那也隻能去打官司了。
然後就在後來的時間裡,調解員還嘗試過讓王宗雷和黃蓉來調解...
能調解結束的,就不用上法庭上打官司了。
結果讓調解員沒想到的是,黃蓉和王宗雷都拒絕了調解。
兩個人都不接受調解。
王宗雷更是,他連律師都找好了,直接起訴黃蓉,法院見就可以。
黃蓉在接到法院的通知書之後,也立馬找到了顧晨....
出價多少錢,黃蓉都願意。
哪怕找顧晨打一場官司要三十萬,黃蓉也願意啊。
不是她的責任,她憑什麼要把這個責任擔下來?
在顧晨打完上一場官司之後,回到律所正好接到了黃蓉的這個單子。
顧晨看了一下事情的前因後果,包括監控錄像之後...
顧晨想都沒想,說道:“這個官司可以接,三十萬律師費用。”
顧晨實在沒辦法了...
他雖然是一個律師,可他還是大學老師啊。
他要帶着兩所大學的法學院的學生去上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