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段時間他們的工作其實還是挺忙的,隻是他們三個人不管工作多忙,顧晨打官司的時候還是要來看一下,學習一下的。
.......
距離開庭時間,還有一分鐘。
很快....
記錄員站了起來。
記錄員:“全場起立!”
整個法庭齊刷刷的全部起立!
記錄員:“有請審判長、審判員入席。”
在所有人的目光下。
審判長榮立偉、審判員丁香嶺、審判員錢學君入場。
審判長榮立偉環顧全場,看着衆人。
“請坐!”
審判長敲響了法槌!
記錄員開口道: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!”
“訴訟參加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,不得喧嘩、吵鬧。發言、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。”
“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:
1.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、錄像、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,除非得到允許方可進行傳播。
2.不得随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。
3.不得發言、提問。
4.不得鼓掌、喧嘩、哄鬧和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。
.......”
記錄員看向了審判長,說道:“報告審判長,原告當事人王宗雷,被告當事人黃蓉,法庭工作準備就緒,現在可以開庭。”
審判長榮立偉:“現在我宣布,本庭正式開庭!”
榮李偉開口道:“雙方當事人是否對本庭審判長、審判員有異議?是否申請回避?”
王宗雷:“無異議,不申請回避。”
黃蓉:“無異議,不申請回避。”
申請回避的原則,其實就是看雙方當事人是不是有人認識審判長...
如果對方認識審判長的話,擔心妨礙出現公平的問題,可以選擇申請回避。
這樣審判長就會離開,換一個審判長來開庭。
審判長榮立偉看向了原告王宗雷。
榮立偉:“現在請原告說明訴訟事實,訴訟請求以及訴訟依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