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直接給謝彤彤家裡砸錢,比如幾百萬,一千萬...兩千萬...
隻要砸的錢夠多,這個諒解書總會能要到的,不是嗎?
他兒子也可以賠禮道歉,這樣就判的輕了。
這種簡單的道理,江燕也能夠想到的。
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,她還請律師幹什麼?
請律師不就是為了不給謝彤彤錢?
她想不到辦法,就是讓律師去想辦法啊。
律師自己想到辦法,不就好說了嗎?
這就是律師要發揮自己能力的時候了。
江燕反正不接受自己兒子坐牢的事實。
張偉接着說道:“但是還是要賠償謝彤彤錢的...而且我接這個案子,因為你也知道,現在距離開庭時間,隻有幾天時間了,我不可能再去管離婚劃分财産的這個案子了,現在的時間隻夠我集中精力在刑事案件上,你兒子犯法的這個案子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江燕點頭,“我理解,離婚就離婚,賠償就賠償點吧,賠償一點是能接受的,隻要不是獅子大開口那種就可以接受,反正我兒子不坐牢最重要。”
江燕也知道,現在時間不夠了。
現在再去打離婚官司......不重要了。
他兒子坐牢這麼長時間,這才是最關鍵的!
而且他們也不差這點錢了。
他們最近開展了新的業務,這單子下來,估計賺個上千萬!
到時候他們金盆洗手,早就不幹了。
這麼多年下來,林賀龍一家已經有很多錢了。
隻是大多數錢都在林賀龍父母的手裡。
現在林賀龍被判了這麼久,沒有什麼事情比林賀龍的這個刑事案子還重要的了。
張偉說道:“那我就了解了,你們的訴求就是林賀龍不坐牢,或者坐牢三年,然後賠償給謝彤彤一部分錢是願意的,對吧?”
江燕點頭,“對,是這樣的,張律師,全靠你了,有把握嗎?”
張偉說道:“我盡力而為,但是至今為止,我打官司全部都完成了客戶的訴求,沒有一個案子沒有完成客戶的訴求的,所以你也看到我的辦公室裡面有這麼多錦旗。”
江燕很激動...
這才是她要找的律師啊!
她一審找的律師是什麼牛馬?
那律師顯然水平不行!
這和張偉律師相比,完全就是天上地下啊!
這才叫做自信!
當然,為了以防萬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