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(第5頁)

  如果直接給謝彤彤家裡砸錢,比如幾百萬,一千萬...兩千萬...

  隻要砸的錢夠多,這個諒解書總會能要到的,不是嗎?

  他兒子也可以賠禮道歉,這樣就判的輕了。

  這種簡單的道理,江燕也能夠想到的。

  可是如果是這樣的話,她還請律師幹什麼?

  請律師不就是為了不給謝彤彤錢?

  她想不到辦法,就是讓律師去想辦法啊。

  律師自己想到辦法,不就好說了嗎?

  這就是律師要發揮自己能力的時候了。

  江燕反正不接受自己兒子坐牢的事實。

  張偉接着說道:“但是還是要賠償謝彤彤錢的...而且我接這個案子,因為你也知道,現在距離開庭時間,隻有幾天時間了,我不可能再去管離婚劃分财産的這個案子了,現在的時間隻夠我集中精力在刑事案件上,你兒子犯法的這個案子才是最重要的。”

  江燕點頭,“我理解,離婚就離婚,賠償就賠償點吧,賠償一點是能接受的,隻要不是獅子大開口那種就可以接受,反正我兒子不坐牢最重要。”

  江燕也知道,現在時間不夠了。

  現在再去打離婚官司......不重要了。

  他兒子坐牢這麼長時間,這才是最關鍵的!

  而且他們也不差這點錢了。

  他們最近開展了新的業務,這單子下來,估計賺個上千萬!

  到時候他們金盆洗手,早就不幹了。

  這麼多年下來,林賀龍一家已經有很多錢了。

  隻是大多數錢都在林賀龍父母的手裡。

  現在林賀龍被判了這麼久,沒有什麼事情比林賀龍的這個刑事案子還重要的了。

  張偉說道:“那我就了解了,你們的訴求就是林賀龍不坐牢,或者坐牢三年,然後賠償給謝彤彤一部分錢是願意的,對吧?”

  江燕點頭,“對,是這樣的,張律師,全靠你了,有把握嗎?”

  張偉說道:“我盡力而為,但是至今為止,我打官司全部都完成了客戶的訴求,沒有一個案子沒有完成客戶的訴求的,所以你也看到我的辦公室裡面有這麼多錦旗。”

  江燕很激動...

  這才是她要找的律師啊!

  她一審找的律師是什麼牛馬?

  那律師顯然水平不行!

  這和張偉律師相比,完全就是天上地下啊!

  這才叫做自信!

  當然,為了以防萬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