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就比如你買了一輛車,你一百萬買的,你轉手第二年想一萬塊錢賣,這一萬塊錢符合市場價嗎?不符合吧,但是你隻要想賣,那你就可以賣,這屬于私下協商,别人是沒有權利幹涉你們的。”
“現在你們因為結婚這件事要鬧到打官司....沒有必要啊,無非就是你們财産之間的劃分而已,還有孩子撫養權的問題,你們覺得怎麼樣才會滿意呢?你們有什麼需要都可以說啊,把事情鬧到法庭上,你們請律師要花錢對吧?你們要花時間對吧,還要花精力,說不定一審結束不了,還要二審。”
“你們覺得這樣值得嗎?你們的精力很多嗎?所以我在這裡也是最後說了,如果我們最後調解不了,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,那該上法庭就上法庭,我也沒有意見。”
“但是我覺得不是每一個離婚案都要鬧到法庭上面去,我們現在調解了,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明白嗎?在這裡調解了,你們就等于離婚了,這是一樣的,不是非要到法庭上。”
調解員還在苦口婆心的勸說。
畢竟調解也不可能順順利利的。
雙方總是要吵起來的,不然也就不叫調解了。
現在兩個人無非就是要離婚。
調解不成功的原因,不就是撫養權和錢的問題嗎?
無非就是這些了....
調解員說道:“所以雙方還能夠心平氣和的聊天嗎?我也是想要幫助你們處理好這個問題的。”
趙東說道:“可以。”
闫秋萍也開口道:“可以啊,我一直不都是在心平氣和的聊天嗎?”
調解員接着說道:“現在我想問一下趙東,你為什麼非要上法庭呢?你是想要争取什麼嗎?你如果是不願意離婚的話,那上了法庭也是要離婚的,你們總是要離婚的,不可能不離婚的,既然你們的感情都破裂了,離婚這是必然的事情。”
調解員問道:“趙東,你有什麼想要争取的?對方開什麼條件,你就同意調解?”
趙東說道:“很簡單,我要小孩的撫養權,就這麼簡單。”
聽到趙東這麼說,闫秋萍冷笑一聲。
闫秋萍說道:“小孩的撫養權,不可能給你的,這你就不要想了。”
調解員也說道:“是這樣的,小孩的撫養權你的确很難争到的,一個是要看你自己的經濟能力,一個是小孩現在還小,她跟着闫秋萍生活的時間更長,而且也要看小孩自己的意願,現在小孩是七歲多吧,她自己是有選擇權的。”
“現在小孩更願意跟着她媽媽,你也不能強迫你女兒是吧?就算是上了法庭,法庭上也是看中小孩的意願的,還有你們的經濟能力,現在闫秋萍有房,有車,也有工作,是有經濟能力的,小孩也更願意跟着闫秋萍,所以你這個訴求是很難的。”
趙東說道:“那就上法庭,我無所謂。”
趙東對顧晨是無條件的信任。
調解員說的話他也能明白。
但是,趙東就是相信顧晨。
顧晨說能幫他争到孩子的撫養權,那就一定可以争到的。
如果調解不出來結果的話,那就上法庭。
這就是趙東唯一的訴求。
說白了,他可以不要錢,可以不要房子,車子...
但是,趙團團是他的女兒。
是他的孩子...
所以,他一定要争奪撫養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