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章(第3頁)

  說是趙東婚前買這些東西的話,等于都是趙東的婚前财産了,她就沒有任何的安全感。

  趙東最後同意了...去寫闫秋萍的名字。

  闫秋萍知道後,非常高興。

  但是趙東的父母當時說什麼都不同意。

  畢竟這錢是他們拿出來的,不是趙東自己拿出來的。

  趙東當時結婚的時候年紀還小...

  可是趙東的父母,更多的是為自己的兒子考慮。

  趙東的父母隻想要房子和車子都寫趙東的名字。

  畢竟這房子和車子都是趙東家裡人出的錢,和闫秋萍有什麼關系?

  可是闫秋萍非要說自己沒有安全感...

  最後實在是沒辦法了,才在房子上加上了闫秋萍的名字。

  雙方這樣才妥協...

  當時闫秋萍也不懂法律,反正她就是要房子和車子都加上她的名字。

  而當初辦理貸款時候的銀行賬戶,寫的是闫秋萍的名字。

  這是因為闫秋萍當時說...她婚後要掌管工資,掌管财産,避免趙東胡亂花錢。

  最後趙東同意要上交工資,闫秋萍這才稍微滿意下來。

  兩個人結婚後,闫秋萍多次想要把房子改成她一個人的名字。

  隻是因為這樣的話流程太複雜,而且還要繳過戶費,稅費....

  所以最後不了了之了。

  但是房子上面其實還是趙東和闫秋萍兩個人的名字。

  顧晨已經了解清楚了這個案子的全部狀況。

  顧晨看着趙東,有些無奈。

  顧晨說道:“這套房子當時買的時候一百萬,後來這套房子升值了,現在這套房子值一百五十萬,你居然一分錢都不要麼?一分錢都不争?”

  “這房子就算寫了闫秋萍的名字,也不代表說她就能拿到這套房子。”

  “這套房子,是你的,婚前的80%的首付是你父母給的,所以這筆錢自然而然是你的。”

  “剩下的20%,是你們結婚之後共同還貸,這20%裡面,至少也有一半是你的。”

  “也就是說,這套價值一百五十萬的房子,裡面至少90%的都是你的,你可以拿到一百三十五萬。”

  “不管闫秋萍怎麼胡攪蠻纏,怎麼說這套房子是她還的貸款,都是沒用的,你明白嗎?”

  這還是按照法律來進行的離婚财産劃分。

  夫妻共同财産雙方正常情況下是五五分的。

  可是趙東婚前買的這套房子,就算加上闫秋萍的名字,也是沒有作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