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子前,我詢問過婆婆。
她是否要付我一半的錢買下我和顧言的婚房。
婆婆有些猶豫,但我還是勸她道:「媽,你和爸還是先暫時租房子住,賣房子的錢和你的老本先攥在手裡,萬一顧言鬧了個半身殘疾或者是半身不遂,到時候沒錢傍身生活會困難。」
當時婆婆又被我一席話說得青紫了臉。
公公憤怒地就想扇我。
可我卻依然隻平靜道:「爸,你不是才花了一百萬,找關系嗎?好不容易有點眉目可以遣返送顧言回國了,就别再因為打我,被抓到警察局坐牢了,顧言和媽都需要你。」
說完,我平靜地就讓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員送婆婆和公公出了門。
所有事情都按照我計劃中進行。
唯一讓我如同一根針似的拔都拔不掉的,是律師給我發來的顧言的流水。
他竟然從七年前開始,就頻繁地給各個國家的貧困兒童捐款。
小筆的大概在
3000,可大筆的幾乎有
5
萬、十萬,前前後後加起來有上百萬。
每一筆轉賬都是捐給江吟作為負責人的「Q
國際公益兒童項目」。
要知道,這些年我和顧言幾乎算是
AA,哪怕是在我生孩子的這一年,我也是
AA。
他負責他自己,我負責我和肚子裡的孩子。
我一直以為顧言的工資都存着,和着他的錢全部拿去建設國外了,他但凡捐給國内的孩子我都沒這麼生氣。
我們國家現在都還有上億的人,都吃不起飯,可他倒好,卻心疼起國外的孩子沒飯吃。
我的女兒學區房都沒有買,他卻為了支持他前女友的公益事業,掏空了所有的積蓄。
本就僅存不多的情誼徹底的沒了。
而就在我即将出月子的時候,顧言終于被遣返回了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