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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。
交警給我打來電話,讓我過去一趟,是關于我爸的這場車禍的處理。
我爸是騎着電動三輪車,在一個鄉村道路十字路口,被一輛豪車撞到的。
警方判我爸主責,理由是他不減速,也沒讓右。
我爸騎的電動三輪車,最快又能有多快?
鄉村路口沒有監控,又下着暴雨,誰知道符不符合讓右原則?
對于這樣的結果,我自然是不會同意簽字。
沒多會,撞到我爸的那方就來了人。
隻是我怎麼都想不到,對方來人會是李文知。
原來那輛豪車的車主是李文知,但開車撞人的不是她,是她的司機。
見我不簽字,她的司機剛要說話,就被李文知擡手擋住。
李文知雙手環胸,歪頭看我。
「怎麼,想訛錢?窮瘋了?」
「你爸死了還能給你賺一筆,還算有點用,隻可惜,他除了這條命,什麼都不值錢。」
「想要多少?一百萬夠不夠?」
李文知把玩着她的美甲:「你拿着一百萬去給付沉買個手表,或許他還能看一眼。」
「哦,聽說你跟付沉借了一百萬給你媽治病?」
「你們窮人就愛整這一出苦情戲,我打聽了,你媽得的是癌症,沒錢還要硬治,最後人财兩空,有意義嗎?」
「不如讓你媽也去被撞死算了,最起碼還能給你再賺一筆。」
怒火直沖而上,我揚起手就要扇她巴掌。
但卻被他身側的男人給捏住了手腕:「你敢打我家小姐?」
李文知拍了拍我的臉,好笑道:「我勸你别沖動,你打我一下,我馬上報警,無能狂怒的廢物!」
男人甩開我的手,擋在李文知面前:「滾!」
李文知:「一百萬夠不夠?夠的話,把字簽了,我不想麻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