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是拿着行李離開鐘樓時,給他發了條信息。
他一整天沒有回我信息。
隻是到了晚上,把微信頭像換成純黑色的照片,然後朋友圈又設置成僅三天可見。
我默認他知曉了。
第
3
天上午,我和陳秘書在民政局見面。
要去領号時,他突然問我:「你确定要和老闆離婚嗎?」
「嗯。」
他歎了口氣:「我感覺老闆喜歡你。」
「他和你在一起時,對你很上心,自己也很開心。」
「可這幾天你們吵架,他天天在公司發火。我從未見他發過那麼大的好,幾乎逮誰罵誰,連電梯旁的垃圾桶都沒放過。」
我很驚訝:「這和我……應該沒關系吧,應該是他外面的女人。」
「老闆除了你,沒有别的女人啊。」
「可我看到……」
「看到也不一定是真的。要不你打個電話問問他是不是喜歡你?」
我不想問。
但陳秘書堅持,最後他打的電話。
他說:「老闆,我看你這幾天心情很不好,是不是因為喬楠?你是不是喜歡喬楠啊?」
我心瞬間提到嗓子眼,豎着耳朵認真聽。
顧長霖聲音冷漠:「沒有,我對她就是玩玩而已。」
「你人在哪?怎麼還沒來公司。」
「在民政局幫您領離婚證呢。」
顧長霖很意外:「上次不是離了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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