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沒喜歡過她,更沒讓她抱過。”薄妄盯着她解釋,“蓋一條被子是有過,但我們中間是蘇離。”
窮到極緻的時候,為了活下去沒有辦法。
鹿之绫莞爾,沒想到她不在意,他倒是挺在意。
她轉過臉認認真真地看他兩眼,随即笑着道,“我想也是。”
“你想也是?”
薄妄挑眉,什麼意思。
“是啊。”鹿之绫點頭,“我覺得人的審美随着經曆會有變化,但不會有颠覆性的變化。”
薄妄又夾起一塊魚肉,聞言,他動作停頓下來想了想,勾唇,“之之,你誇你自己也要拐個彎?”
不如直接說他要是真看中過烏鴉,是不可能喜歡上她這隻白天鵝的。
“嗯,我這個人比較含蓄。”
鹿之绫一本正經地點點頭。
聽到這話,薄妄嘴角的弧度變得更深,眼底滿是寵溺,“行,我的審美,吃菜吧。”
“好。”
鹿之绫坐在那裡安靜地吃着薄妄做的飯菜,每一下都吃得很認真。
過了片刻,她想起一件事道,“對了,聽說你當年出事時有人救了一把,帶你從北港到酆川區,你還記得恩人是誰嗎?我們是不是應該買點禮物去看看人家?”
如果沒有那個恩人,薄妄已經死在朋友的背叛下。
聞言,薄妄的目色肅了幾分,搖頭,“我那時候意識不太清醒,什麼都沒太記住,隻記得是個臉上有痣的男人,他還有個女兒,他們急着坐船到酆川區坐飛機,就把我帶上船,在船上治的我。”
“是嗎?”
鹿之绫有些替他遺憾,那恩人是個好人,這麼多年也都沒有施恩望報。
她低下頭吃飯,薄妄已經開始給她剝葡萄。
鹿之绫吃着吃着,忽然覺得哪裡不太對勁,在船上治的他?臉上有痣的男人?
怎麼突然覺得有點熟悉。
他20歲的時候被湯薇背叛差點死掉,獲救後到了酆川區,那個時候,她15歲……
鹿家出了員工屠殺血案的時候,她在國外旅遊,看到新聞後焦急回國,搭不到去江南的飛機,她就選擇在北港落地,從北港坐船去酆川區再乘飛機……
“那個男人的痣是不是長在這裡?”
鹿之绫指了指自己的左臉頰。
“嗯。”
薄妄看一眼又低頭剝葡萄,蓦地手一頓,猛地擡眼看她,眸光震動得跟要吃人一樣。
鹿之绫咬了咬筷尖,盯着他語氣有些飄,“那是我父親的秘書,陪我去國外玩……”
薄妄扔了葡萄,一把握住她纖細的手腕,“你再說一遍!”
她清楚她在說什麼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