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告訴我,我一定照做。」
「别再折磨我了,求求你,為什麼不讓我死呢?」
姐姐彎起甜美的笑容:
「妹妹,你說什麼呢?」
「殺人可是犯法的。」
「我可是公衆人物,怎麼能犯法呢?」
……
日記戛然而止在去年春節那天晚上。
我被鎖在樓頂的閣樓裡。
望着窗外零星的煙花。
突然有種不知置身何處的迷惘。
我是從小就生活在閣樓裡嗎?
他們為什麼放煙花啊?
那些人為什麼沒有住在閣樓裡呢?
他們為什麼笑得這麼大聲啊?
好奇怪。
這本日記是誰寫的啊?
這個作者好搞笑。
她那麼喜歡那個叫顧時川的男人。
為了他哭,為了他笑。
她怎麼這麼搞笑?
她是瘋子吧?
真可憐。
如果有機會見到她,我得告訴她:
「情緒波動要不得,會打針吃藥,還要遭受拳打腳踢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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