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賀出院後,剛回到婚禮,就被村民用糞便砸了一身,滿身狼狽的逃回了租的房子,卻看見自己的行李被扔在外面。
他去找房東理論,房東呸了他一臉,說他已經欠了一個月房租,讓他趕緊滾。
徐賀不信,說他明明交了三個月的。
他不知道的是,他房租的三分之二都是我偷偷交的。
當時他說要在外租房子,我就找人幫他找到了這裡,為了保護他的自尊心,我主動找了房東,跟他說明了情況,房租我交三分之二,徐賀交的錢在他的能力範圍之内。
我現在已經跟他沒關系了,自然不會繼續給他交房租。
不僅不會交,我還要把以前給他的那些好處,全部收回來。
徐賀灰頭土臉的住了一天旅館,就準備去申請公司宿舍,到了公司,得知自己已經被開除了。
理由是個人品德敗壞,影響了公司形象,且面試成績有異常。
那是肯定的。
黎氏是我爸的公司,以徐賀的能力根本不足以進入這樣的公司,所以我求了我爸通融,才破例招了他進來。
以前是想給他一份體面,才沒有跟他說,現在,我管他死活。
這還不夠呢。
我起訴了徐賀,順便報警,理由是他偷了我三百五十萬元。
這也是我剛發現的。
還是一個律師朋友提醒我,讓我檢查下自己的賬單,說不久前看見徐賀帶着徐佳佳在市裡看房子,還交了兩百萬的定金。
他剛工作兩年,不可能有那麼多錢。
唯一的可能,就是從我這裡偷的。
我銀行卡的錢到底有多少,我自己根本就沒數,也沒關注過,聽朋友一提,我才順手去拉了一下流水。
這一查,才發現這三年裡,徐賀分五次轉走了我三百五十萬。
9
我最信任的男朋友,全家都是賊!
賊的歸宿,自然是監獄了。
證據确鑿,因數額夠大,徐賀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,他被抓後,一直要求見我一面。
我拒絕了數次,才在三個月後,答應與他見面。
他整個人都變了,我差點沒認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