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(第1頁)

話音未落,于晶晶的眼角抽搐了一下,立馬打斷。

“我、我當然不會讓你露宿街頭。”

“你沒了房子,就來我家住。我們···可是好閨蜜。”

她聲音漸弱,生怕我察覺出貓膩。

事不宜遲,我當晚就帶着兒子搬到了于晶晶家。

水晶吊燈,大幅的油畫裝飾,成片的酒櫃。

将近百平的公寓低調奢華。

于晶晶還是第一次讓我去她家。

我誇張的張大嘴巴驚訝道:“晶晶,我沒想到你這幾年過得這麼好。”

她支支吾吾道:“租的房子,都是房東着急出租,我撿漏。”

是嗎?

我摸索着畫框邊的暗紋,林氏集團的标志。

這些東西分明就是林北生給他們娘倆置辦的。

于晶晶一個月三千塊的工資怎麼可能住得起這樣的房子?

要不是林北生意外猝死,我就算是敲碎他的腦殼也要問個清楚。

他裝窮到底是為什麼?

白天跟我在幾十平的小房子吃糠咽菜,晚上又到幾百萬的公寓裡抱着溫香軟玉。

這是他的惡趣味嗎?

我和林北生結婚十多年,結婚時他一窮二白。

我想都沒想就讓他住進我爸媽留給我的老房子。

我父母早亡,遇上林北生這樣願意給我洗手做羹湯的,我就掏心掏肺。

當初他說想出去闖蕩。

我就拿出自己工作多年攢的積蓄讓他試一把。

誰知他一虧再虧。

我心想他手裡沒錢,壞不到哪裡去。

可我沒想到,他不僅有錢,外面還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