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第2頁)

8.

賀修遠剛走,我就收到一條陌生短信:

「丁楚沅,阿遠又不愛你,你把他還給我吧,看着他結婚,我比死了還難受。」

說實話,在收到這條短信之前,我從未怪過齊悅。

我隻恨賀修遠,恨他狠心,把對一個女人的愛建立在另一個女人的痛苦上。

可是現在,我看着眼前的短信,我發現他們倆就是同類。

同樣惡心,同樣自私。

既然他們倆那麼相愛,他們就該鎖死在一起,别出來禍害别人!

不過。

在我跟賀修遠還沒有正式離婚之前,齊悅就是見不得光的小三。

小三沒有資格在原配面前嚣張。

我忍着惡心,諷刺她:「齊悅你早幹嗎去了?你就這麼喜歡别人老公嗎?」

她很快回:「我跟阿遠相愛了七年,論小三,我排不上。況且……不被愛的才是小三。」

按照她的腦回路,她覺得是我破壞了她跟賀修遠的七年感情?

她……有這麼無恥?

原本我不信一個人能無恥到這種地步。

直到她用短信轟炸我:

「你别霸着阿遠了,你信嗎,隻要我要他,他随時出現在我身邊。」

她不斷地挑釁:

「丁楚沅你跟他離婚吧,你心知肚明,你搶不過我。」

可我從未打算跟她搶。

當我知道賀修遠心裡住着另外一個女人時,我内心深處隻剩下一個想法:離婚,分财産。

已經髒了的男人。

她要。

我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