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好吧,我可以原諒你,但你要先告訴我,還有沒有别的事瞞着我了?」
他思索片刻。
「沒有瞞你的了,隻是想糾正一件事。」
「你說。」
「我從沒想做什麼金主,從一開始,我就想做你的男朋友。」
他說着說着,好笑又無奈,曲起指節敲了一下我的額頭。
「探班、送花、約飯、接你回家,到底什麼樣的腦子會認為這是要包養,而不是追求啊?」
我:「唔。」
沒辦法,人有時候就是會胡思亂想。
說到這個,我得意起來。
「原來,你那麼早就開始喜歡我了啊。」
「是呢,」易珩說,「畢竟你這麼好。」
我被他誇得不好意思,扭捏地問:「那你當時怎麼不說啊?」
易珩語氣平淡:「那還不是因為有人急着驗貨。」
我想起自己曾經的所作所為,後知後覺有些害臊,對他咧嘴笑了一下。
易珩沒有和我算賬的意思,隻是又問:
「既然已經知道了我的心意,那可不可以,讓我升級一下,做你的男朋友?」
23
說這話時,易珩語氣是很輕松的,仿佛我可以給出任何答案。
答應也可,不答應也行。
即使是無厘頭或者很無賴的答案,也能接受。
既然這樣,我說:「我還是想做金主。」
「金主」好像比「女朋友」的話語權要大一些。
可以在提出無理取鬧的要求時也被滿足。
易珩不說話,盯着我看了一會兒。
正在我覺得他太嚴肅的時候,他忽然掀起我的睡衣,撓了一下我的肚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