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一大早我就醒了,起床收拾完畢,發現雲逸已經在客廳裡坐着了。
雖然明知道他上午還有其他事情,可我依舊惡劣地想,等着離婚是吧。
結婚也沒見他這麼積極,離婚倒是挺積極。
“我們走吧。”我對他笑了笑。
出門之前,我去了趟主卧,把一支筆放在了抽屜裡。
這支筆在我放了五年,如今,物歸原主。
一路無話,昨晚睡得并不安穩,我坐在副駕駛上補眠。
副駕駛的座椅軟軟的,很舒适,用來補覺剛好。
我懶懶的靠在副駕駛的靠背上,閉上眼睛,卻怎麼也睡不着,開始胡思亂想。
這個座位的寬度一看就是女人做的,他的車我一個月都不一定坐的了一次,會是誰坐的呢?
上次飛機上出現兩次的那個女伴嗎?
他倆會有交流嗎?他會和她談笑風生嗎?
晃了晃腦袋,我決定把煩惱搖出來。
民政局到了,我們就像一對感情破裂的夫妻,沒有過多糾葛,迅速簽字、蓋章、發本、走人。
九塊九的小本,長得一點也不讨喜。
我以為我會失态,痛哭,可我并沒有;反而在拿到小本的這一刻,卸下了一道沉甸甸的枷鎖,腳步是格外的輕快。
我意識到,往日那濃烈的愛意,早已随着如死水般的生活消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