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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想起程妄這個人,還是我哥将離婚判決書交給我時。

公司股份程妄以市場價買了回去。

而夫妻共同财産因為他是出軌方,所以法院都判給了我。

包括我們住的房子。

我哥問我房子怎麼處理,我讓他幫我直接折現。

收回來的錢直接投進了新公司裡。

這期間程妄也不知道從哪兒聽到了消息,特意來新公司找了我一趟。

看見我不足十平米的辦公室,眼中滿是譏諷。

“你這是沒苦硬吃,我和她根本就沒什麼,你為什麼非要揪着這點小事不放?”

“你現在回頭還來得及,否則你會後悔的。”

“說完了就滾。”

我直接将保安将他趕了出去。

臨走前,他放下狠話,“周歲,胡鬧也要有個限度,你越界了。”

他總喜歡在我們産生分歧時撂下狠話,等我去哄他。

他說隻要我願意走出一步,他就願意走出九十九步。

就因為這一句話,我無數次放下自尊主動低頭。

無論我們之間誰對誰錯,最後認錯的那個人總是我。

可能習慣了這樣,所以潛意識裡他會覺得惹怒我根本沒什麼。

憑什麼呢?

現在我不想往前走那一步了,也不稀罕他那九十九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