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想起程妄這個人,還是我哥将離婚判決書交給我時。
公司股份程妄以市場價買了回去。
而夫妻共同财産因為他是出軌方,所以法院都判給了我。
包括我們住的房子。
我哥問我房子怎麼處理,我讓他幫我直接折現。
收回來的錢直接投進了新公司裡。
這期間程妄也不知道從哪兒聽到了消息,特意來新公司找了我一趟。
看見我不足十平米的辦公室,眼中滿是譏諷。
“你這是沒苦硬吃,我和她根本就沒什麼,你為什麼非要揪着這點小事不放?”
“你現在回頭還來得及,否則你會後悔的。”
“說完了就滾。”
我直接将保安将他趕了出去。
臨走前,他放下狠話,“周歲,胡鬧也要有個限度,你越界了。”
他總喜歡在我們産生分歧時撂下狠話,等我去哄他。
他說隻要我願意走出一步,他就願意走出九十九步。
就因為這一句話,我無數次放下自尊主動低頭。
無論我們之間誰對誰錯,最後認錯的那個人總是我。
可能習慣了這樣,所以潛意識裡他會覺得惹怒我根本沒什麼。
憑什麼呢?
現在我不想往前走那一步了,也不稀罕他那九十九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