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越是這麼說,林深心裡就越難受。
哪怕鹿可可罵他兩句,他心裡都能稍微舒服些。
林深擡起視線,看向她:“我有沒有什麼能為你做的?”
鹿可可沒聽懂他的意思,歪着腦袋。
見自己的意思沒有表達清楚。
林深說明:“我以前打你是我不對,如果有什麼能為你做的,我都可以做,會盡力做,希望這樣能表達一部分我的歉意。”
他眼神真摯。
犯錯了,要認,但也不能隻是認錯。
如果隻是口頭上認一下錯,那根本就不是認錯。
不求鹿可可原諒,但總得為自己犯下的錯做些什麼吧?
面對林深的承諾。
鹿可可一下子想起了什麼,她收回視線,小聲道:“沒事的,你不用為我做什麼,我真的不在意。”
說完,她又落寞地嘟囔一句:“總之你給的承諾從來都沒兌現過。”
林深耳朵尖,聽到了。
冤枉啊!
從小他受到的家庭教育就是答應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,不能随便空口承諾。
他可受不了這樣的冤枉。
當即表态,林深很誠懇:“小鹿,我說到做到,你有什麼想讓我為你做的,隻要是我能做到的,我都願意。”
鹿可可抿抿唇,沒敢看他,試探一下,“那你以前答應過我的那些”
說着話,小手不知道什麼時候揪了幾根小草,無意識的用兩根手指搓撚。
本來就小聲,說着說着還沒了聲音。
林深隻聽到一小部分,他用手撐地,擡起屁股,挪過去一點,靠近鹿可可。
他問:“我剛剛沒聽清,你說什麼”
還沒說完,鹿可可緊張的改口,“沒,沒什麼。”
她知道自己不正常,有些事情她也沒臉再提。
成年人的世界,很多東西都比較婉轉。
都說到這個份上了。
林深還是裝作什麼都不記得的樣子。
明顯就是裝糊塗,不願意。
這就是變相的拒絕。
再繼續往下說就沒意思了,别到時候大家都尴尬,不好收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