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當初為什麼簽?
因為她說。
“明修,我爸那邊催得緊,這個項目要搶在對方前面簽下來,你就别管細節了,好不好?我知道你不喜歡商業,但你隻要把研究交出來,剩下的我們會處理!”
那時候的他,連猶豫都沒有。
他把自己熬了四個月的數據和設計全交出去,連看都沒看合同的尾頁。
他說。
“好!”
那時候,他以為自己是“我們”中的一部分。
他從不防她,從不設限。
可現在,他坐在這堆紙上,終于清楚地看到了自己曾有多傻。
他把一切都交給她,而她卻一刀一刀剮着他的信任,連血都不見就切光了他的全部。
他曾經對她說。
“我不是很懂商業,你就幫我把關吧!”
她就真的,把他當成了一個不需要“知道”的工具。
沈竹的話,在他腦海中回響。
“你當初愛她,是因為你孤獨,不是因為她值得!”
他現在才真的明白這句話的意義。
他想起過去的自己,穿着實驗服在家做飯,劉雪薇坐在沙發上塗着指甲油,頭也不擡地說。
“你能不能做點精緻點的?我想拍張圖!”
于是他趕緊跑去買了餐盤、木托盤、小刀,學着擺盤、點綴。
他做完遞過去,她看了一眼,說。
“嗯,還行!”然後拍了照片發了朋友圈,配文是:老公做的晚餐,好吃哭了。
而現實中她一口也沒吃。
他端回廚房時,盤子裡原封不動,連湯都涼了。
他那時候覺得沒關系。
他說服自己。
“她開心就好!”
現在想來,他才知道,什麼都讓的感情,從來都走不長久。
不是因為不夠愛,是因為那根線隻拴在了他一人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