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顧先生,事情我們已經了解清楚了。”
負責調解的民警也是一臉無奈,
“房産證上是夏雲舟先生的名字,産權清晰。”
“你們的行為,确實已經構成了非法侵入和财産損害。”
“夏先生看在您是公衆人物的份上,不予追究刑事責任,但民事賠償是免不了的。”
顧永輝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:“他要多少?”
“夏先生說了,裝修費、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,零零總總,五十萬。一分不能少。”
“五十萬?他怎麼不去搶!”顧永輝一巴掌拍在桌子上。
“搶?”
民警看了他一眼,語氣平淡,“顧先生,夏先生說了,你們的行為跟搶劫也沒什麼區别。五十萬,或者法庭見,你們自己選。”
顧永輝氣得渾身發抖,但他也知道,這件事鬧上法庭,顧家的臉就徹底沒了。
再加上夏雲舟原本就是律師,從沒有他打不赢的官司。
這事要是鬧出去,恐怕顧家的顔面會受損。
都怪那個逆子惹出來的事。
原本還想着被逆子拿走四十萬,逆子一走,那房子收回,可不止四十萬。
卻沒有料到,逆子,竟然給他們來了一招釜底抽薪,害的他們白白賠了那麼多錢。
果然,不是親生的,就是不一樣。
顧永輝在生氣,在不爽也隻能咬着牙,簽下了賠償協議。
從警局出來,周玉芬還在哭哭啼啼地抱怨:
“老顧,這叫什麼事啊!那房子本來就是我們的!都怪顧書言那個白眼狼!”
“養不熟的東西!我們怎麼就生了這麼個孽障!”
“閉嘴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