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(第1頁)

陸停舟收起回憶,重新審視手裡的卷宗。

王淵的履曆很幹淨,沒有可疑之處,但按池依依的說法,另一個甯州案的犯人給王淵送了五百兩銀子。

那個犯人名叫李寬,是甯州白木縣的知縣,甯州水患,白木縣也是受災縣城之一。

陸停舟奉命暗訪甯州,去的第一個地方就是白木縣。

他對李寬的履曆記憶猶新。

李寬以舉人的身份候補為官,先後輾轉多地,其中一處就是慶州。

八年前,他是慶州府衙錄事參軍。

同年年底,他調任甯州,成了白木縣知縣。

如今,李寬因參與甯州貪腐,已被大理寺捉拿歸案,就關在大理寺獄中。

陸停舟卷起王淵的履曆,輕輕敲了敲掌心。

卷宗上并未記載王淵和李寬是否有過交集,這兩人唯一的共同點就是,八年前,他們都到過慶州。

陸停舟在腦海中勾勒出一幅慶州地形圖。

李寬身為錄事參軍,除了掌管州院庶務,還會協理戶籍稅賬與軍資庫等事務。

慶州與宣州的軍隊聯合剿匪,慶州州府必會派人勞軍。

倘若李寬在勞軍時見過王淵,就能解釋這兩人為何相識。

這次李寬從貪銀中送了五百兩給王淵,說明他倆八年裡一直有所往來。

這就怪了。

宣州雖與甯州相鄰,但一個是軍中武将,一個是數百裡之外的縣令,這兩人有什麼樣的交情值得如此維系?

難道就如池依依信上所言,他倆同為三皇子黨,所以才守望相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