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翹着腿倚靠着沙發,言語冷了下來,反問着,“李警官不妨說說,我做過哪些事情?”
“指的是我不小心在咖啡裡放了鹽拿給你喝的事情嗎?倒也不用隐瞞,我也是為了鹽漬豬舌頭,說出去,不丢人。”
李文攥緊了拳頭,回答着,“喬小姐做過哪些事情自己不知道嗎?仰仗着陸家的權利解決那些對你不敬的人,喬小姐,國有國法,誰也不可能逍遙法外的。”
說的這樣肯定,不是背後有可以保他的人,就是在套自己的話。
我目光緩緩向下,掃了一眼李文,“你說國有國法,那我想問問李警官,污蔑诽謗他人的罪,會怎麼判?”
“喬小姐什麼意思。”
我淡淡一笑,“據我所知,李警官是通過一個所謂的犯人嘴裡說的話,就定了我的罪。”
“一個警察局的人辦事效率,都不及李警官一個人厲害,你們局長不知道的事情李警官能先知道結果,我是不是該給局長打個電話,讓他把位置給你。”
“畢竟李警官聰明過人,光靠聽一聽,案子就能輕易解決。”
“如此人才,不當局長,真是可惜了。”
我拍了拍手,給李文鼓着掌,“年紀輕輕,後生可畏。不過”
我頓了頓,伸手指着他的口袋,“李警官的錄音筆還是關了吧,這種東西做不了證據的,剛誇完李警官聰明,怎麼現在做這種蠢事情呢。”
“難不成李警官真的隻會聽一聽别人說的用來辦案?九年義務教育,怎麼有你一條漏網之魚?”
李文微微一愣,沒料到我會知道他口袋裡裝有錄音筆的事情。
見事情暴露,他索性也不裝了,“喬小姐,你不必威脅我,也不必一直明嘲暗諷,我自有自己的調查渠道,至于證據,無可奉告,我隻能告訴喬小姐的是,做好入獄的準備吧!”
我眯了眯眸子,欣賞他這幅逼到絕路豁出去的模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