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當然有用,紙和筆拿來,我幫你寫。”
“好!”
顧知知當即進屋拿紙拿筆。
隻要有一絲機會,她也要抓住,她必須要留在這裡。
寫到一半,顧知知突然想道:“當初蘇梅姐姐将房契給我時,并未辦過戶,所以房契上的名字還是她的。”
“”
靳時川手中的筆頓住。
按照法律,要想證明房子是本人的,就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房契。
上面的名字不是她的,那就相當于沒有法律效益。
“可有其他能證明她把房子給你的證據。”
顧知知想了想,點頭,“蘇梅姐姐走時,還給我留下來一封信,信上有說她把房子留給我了。”
“找出來。”
“哦哦。”顧知知興沖沖跑進屋。
好一通翻找,兩手空空走了出來。
靳時川疑問,“信呢。”
“我突然記起來”顧知知低着頭,弱弱道:“當初被趕出來的時候太着急了,那封信落在了周家。”
“”
一番沉默過後,顧知知擡起頭,“你放心,我現在就回去找他們拿。”
“你确定還能拿得回來?”
顧知知一聽,當即反駁,“怎麼就拿不回來了,那本來就是我的東西。”
“那要是拿不回來呢。”
拿不回來
顧知知沉默一會,開口道:“我明早就去拿,要是拿不回來,那我也不回來了。”
次日早上,顧知知請了假,一大早的趕往周家。
剛一到,就碰到了正要出門的周博文。
“知知!”周博文一臉驚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