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章(第1頁)

“當然有用,紙和筆拿來,我幫你寫。”

“好!”

顧知知當即進屋拿紙拿筆。

隻要有一絲機會,她也要抓住,她必須要留在這裡。

寫到一半,顧知知突然想道:“當初蘇梅姐姐将房契給我時,并未辦過戶,所以房契上的名字還是她的。”

“”

靳時川手中的筆頓住。

按照法律,要想證明房子是本人的,就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益的房契。

上面的名字不是她的,那就相當于沒有法律效益。

“可有其他能證明她把房子給你的證據。”

顧知知想了想,點頭,“蘇梅姐姐走時,還給我留下來一封信,信上有說她把房子留給我了。”

“找出來。”

“哦哦。”顧知知興沖沖跑進屋。

好一通翻找,兩手空空走了出來。

靳時川疑問,“信呢。”

“我突然記起來”顧知知低着頭,弱弱道:“當初被趕出來的時候太着急了,那封信落在了周家。”

“”

一番沉默過後,顧知知擡起頭,“你放心,我現在就回去找他們拿。”

“你确定還能拿得回來?”

顧知知一聽,當即反駁,“怎麼就拿不回來了,那本來就是我的東西。”

“那要是拿不回來呢。”

拿不回來

顧知知沉默一會,開口道:“我明早就去拿,要是拿不回來,那我也不回來了。”

次日早上,顧知知請了假,一大早的趕往周家。

剛一到,就碰到了正要出門的周博文。

“知知!”周博文一臉驚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