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第3頁)

而甯紹,不隻貪财好色,還好賭家暴。在村裡,除了是男性這個優點之外,基本沒有什麼優點可言。

他們婚後,生了一個兒子。紀小魚想離開就更難了。

紀小魚有過反抗,可站在父母的角度,怎麼可能讓随意讓他們離婚。

不止他們知道,全村的人都知道。甯紹就是個火坑,跳進去不死也殘。

正如他們所想,沒過幾年。甯紹這個渣渣為了還賭債,竟然把妻子送上别人的床。

紀小魚文化程度不高,怎麼可能算計得過那幾個人渣。

甯紹知道紀小魚的死穴是她的兒子,用他威脅紀小魚屢試不爽。

例如,讓紀小魚嫁給債主李陸。

紀小魚原本是不肯,想去報警。可她的父親紀大亮和甯紹多次威脅,不但是她的兒子還有她的母親和弟弟。

紀小魚一忍再忍,就算再次“被賣”,隻能繼續忍了。

其實紀小魚最後答應再嫁,主要還是李陸有錢。

李陸已經40多歲了,喪偶多年未娶。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“緣分”來了。

李陸第一眼看到紀小魚,以為是死去的妻子複生了。他就用金錢慫恿甯紹離婚,主動把紀小魚送過來。

紀小魚看到他有錢,那以後小寶的生活費教育費就有了。

不但是她會這麼想,連父親、前夫他們都是這樣想。都想在紀小魚那裡分一杯羹。

李陸能有錢,手段可不少。黑白通吃,怎麼可能不知道這些人的彎彎繞繞。

他知道紀小魚的弱點是那個孩子,隻要那個孩子在,她永遠都被受威脅。

李陸動了要幹掉那個孩子的心思。讓他有個意外死亡,人不知鬼不覺。

在紀小魚結婚的那天,李陸給足了紀小魚的體面。

大擺筵席,她的首飾多的戴不下。

有人感歎,這算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她嫁給李陸總比嫁給那個賭鬼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