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志遠也沒多說,直接拿出手機,打開抖音,搜了個“13年樂高蜘蛛俠公仔”的視頻給他看。
視頻剛播完,陳星野整個人都傻了。
上次出來買烏龜,結果烏龜賣了幾萬塊。
這次隻是來廢品站買點練習冊,順手收了個送的玩具,居然又是個價值十萬的大漏。
他忍不住開始懷疑了。
難道
自己真的是天命之子?
走哪兒都自帶撿寶光環?
看着還在原地發呆的兒子,陳志遠忍不住笑着催促。
“行了啊,趕緊走了,再不走,一會兒老闆反悔把玩具要回去了,你哭都來不及。”
對撿漏這種事,陳志遠是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。
在他看來,撿漏其實跟做生意沒什麼區别。
有的東西在你這兒賣不上價,換個地方、換個人,可能就能賣出個天價。
那能說人家賺了錢是在搶賣便宜那人的?
當然不能。
能賣出高價,本身就是本事。
就比如這個蜘蛛俠公仔。
上頭那層灰一看就知道在廢品站堆了好幾年了,最後還被老闆當個小玩意兒送人。
這說明什麼?
說明在老闆眼裡,它就是個不值錢的破玩意。
結果在陳志遠這兒,立馬價值十萬。
這種事,哪兒說理去?
而此時的陳星野也反應過來了,拉起爸爸的手就開始小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