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(第2頁)

陳志遠也沒多說,直接拿出手機,打開抖音,搜了個“13年樂高蜘蛛俠公仔”的視頻給他看。

視頻剛播完,陳星野整個人都傻了。

上次出來買烏龜,結果烏龜賣了幾萬塊。

這次隻是來廢品站買點練習冊,順手收了個送的玩具,居然又是個價值十萬的大漏。

他忍不住開始懷疑了。

難道

自己真的是天命之子?

走哪兒都自帶撿寶光環?

看着還在原地發呆的兒子,陳志遠忍不住笑着催促。

“行了啊,趕緊走了,再不走,一會兒老闆反悔把玩具要回去了,你哭都來不及。”

對撿漏這種事,陳志遠是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。

在他看來,撿漏其實跟做生意沒什麼區别。

有的東西在你這兒賣不上價,換個地方、換個人,可能就能賣出個天價。

那能說人家賺了錢是在搶賣便宜那人的?

當然不能。

能賣出高價,本身就是本事。

就比如這個蜘蛛俠公仔。

上頭那層灰一看就知道在廢品站堆了好幾年了,最後還被老闆當個小玩意兒送人。

這說明什麼?

說明在老闆眼裡,它就是個不值錢的破玩意。

結果在陳志遠這兒,立馬價值十萬。

這種事,哪兒說理去?

而此時的陳星野也反應過來了,拉起爸爸的手就開始小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