躲得過初一,躲不過十五。
因為,人民警察終于找到了他。
七、網紅的秘密
2004年11月24日上午,公安部在中央電視台召開新聞發布會:
懸賞二十萬,追捕a級通緝犯劉招華!
a級通緝令,是全中國範圍内等級最高的通緝令。
發布會召開當天,桂林的公安局就被報案的人擠滿了。
隻要是在廣西生意場上混的,誰不認識劉招華的臉?這不就是李森青嗎?
而此時的“李森青”,還在酒店裡和幾個商人推杯換盞。
突然,酒桌旁的電視機上出現了一張照片。
而這張照片和這群富商們面前的“李森青”一模一樣。
隻不過,他還有另一個名字,那就是劉招華。
劉招華看到自己的大臉出現在中央電視台的發布會上。
幾個人面面相觑。
而劉招華則當着衆人的面,大笑了起來,然後心平氣和地詢問大家:
“你看剛才電視裡的那個通緝犯跟我像不像?”
沒想到,這一問還真把眼前這幾個富商給唬住了。
哪個通緝犯敢這樣氣定神閑,談笑風生的?
說不定真的隻是長得像呢。
就這樣,劉招華和商人朋友們吃吃喝喝到下午六點。
而當他一離開酒店,就立刻收起了臉上的笑容。
回到家後,劉招華讓李曉青帶着自己的手機,立刻回福建建陽老家。
随即,他一邊收拾東西,一邊策劃逃跑路線。
眼下國内是不可能再留了。
他決定先跑到雲南,再從邊境偷渡到緬甸。
可是現在桂林所有出口必然全部戒嚴,想出桂林也不可能。
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。
劉招華決定在桂林待一段時間,等警方松懈後再另謀出路!
于是,他帶着信任的手下來到了臨桂縣下屬村鎮的一個廢棄雷達站。
雷達站荒無人煙,還有一個很隐蔽的山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