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章(第1頁)

簽約對于演員而言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。

橫店的群演有演員公會。

有點名氣的藝人需要簽約比較正式的經紀公司。

否則在這個被資本掌控,等級制度森嚴的娛樂圈。

沒有資源和人脈的演員,連戲都接不到。

看到林天搖頭,陳德04繼續說道:“小林,你聽說過華藝娛樂嗎?”

華藝娛樂!

林天怎麼可能沒聽過華藝娛樂呢?

在這個世界,華藝娛樂是能排進内娛前五的經紀公司。

旗下有很多小鮮肉、導演,也有非常完善的運營體系。

對于這個經紀公司,林天并不陌生。

因為林天的老東家,就是華藝娛樂旗下的一家子公司。

夜光劇本事件之後,華藝娛樂拿給林天一份新的經濟合同。

條款十分苛刻,不僅林天賺的錢,華藝娛樂要抽走七成。

而且一簽還要二十年。

否則華藝娛樂就以抹黑公司名譽為由,将林天封殺。

原身不是傻瓜,自然不會答應。

更何況,林天爆火靠的全是顔值。

華藝娛樂也沒有給過他什麼資源。

華藝娛樂這麼做,明擺着就是要壓榨林天,把他當做搖錢樹。

林天當場就與華藝娛樂翻臉了。

于是這才有了林天被封殺的三年的事情。

好在林天已經賠償了兩千萬違約金,與華藝娛樂解約。

否則這種狗屁倒竈的事情,真不知道要持續到什麼時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