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四點的時候,金雁妮終于從看守所大門走了出來。
她被關了33天,特别是最開始那幾天的審問,把她逼得幾乎崩潰,該交代的全部都交代了。
作為王勇西的情婦,而且是用她的名字替王勇西開公司斂财的女人,她以為自己這輩子永遠也出不來了。
但峰回路轉,在見了律師後,她按照律師的說法,她所做的一切都是被王勇西逼迫的,而且很多事情她根本不知道,也不是她去做的。
事實上,大多數的犯罪行為也不是她幹的,于是,在王藝妮交了500萬元的保證金後,金雁妮取保出來了。
當她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,她才感到自由是多麼的珍貴,陽光是多麼的溫暖。
之前的時候,她覺得隻要有錢,就能擁有一切,她願意為錢付出任何代價,甚至出賣身體,甚至去犯罪,她都能不顧一切。
可經曆了看守所的監禁和痛苦,她才明白有些東西并不是金錢能夠買來的,也明白了權力的力量大于金錢的道理。
“金總,恭喜你,上車吧!”
王藝妮開着紅色法拉利等在了門口,把手伸出車窗朝金雁妮招了招手。
這一次,王藝妮沒有親自開車,帶了一個保镖兼司機來的。
“謝謝大小姐!”
金雁妮知道是王藝妮幫自己請的律師,并取保出來的,所以滿是感激的說道,随後上了車。
坐在後座上,車子朝前面緩緩行駛,金雁妮看着前座上的王藝妮,内心是忐忑不安的。
同為王勇西的情婦,她知道歐陽藍被圈養的經曆,還有這個王藝妮曾經對歐陽藍也是比較狠的。
但金雁妮很聰明,她微笑着說道:
“大小姐,這次能出來,我對你感激不盡。從現在開始,我聽你的安排。”
跟着王勇西在黑白兩道上混了這麼多年,金雁妮也算是有點腦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