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6歲生日這天,我買了一箱很貴的荔枝,做為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。
荔枝放在桌上,沒來得及吃,年幼的孫子突然哭鬧。
喂奶,換尿布,把孩子哄睡,再把吐奶弄髒的衣服洗完…
等忙完回到客廳,結婚三十年的丈夫正在給寡嫂剝着最後一顆荔枝,
還不忘吩咐我,
“婉甯愛吃,你再去買點。”
我盯着滿桌狼藉,突然出聲,“我們離婚吧。”
他震驚起身,“離婚?就為了一顆荔枝?”
“對,就為了一顆荔枝。”
1
傅明哲愕然一瞬,就無奈笑了,
“是因為婉甯吃了你買的荔枝嗎?”
“好了,都當奶奶的人了,怎麼還和小孩子一樣愛計較?”
他替我理了理額邊的碎發,态度溫柔到好像我才是那個無理取鬧的人。
“快去做飯吧,你知道的,婉甯有胃病的,不能受餓。”
坐在沙發上氣質溫婉的女人是林婉甯,傅明哲逝去大哥的遺孀。
荔枝的汁水濺到她的手上,十指纖細白嫩,一看就是保養極好。
我低頭看着自己因為常年勞作粗糙幹裂的雙手,再次重複了一遍,
“我要離婚。”
兒子傅澤言聽到動靜走出來,滿臉不耐煩。
“不就是一顆荔枝,至于嗎?”
他從兜裡抽出幾百塊錢,扔到我面前,“就當我買你的,為了一口吃的置氣,不夠丢人的!”
林婉甯立刻起身,無名指上的鑽戒閃着細碎的光。
那是我的老公曾送給她的禮物,理由是林婉甯守寡多年,日子孤苦,他替逝去大哥送給她的結婚紀念日禮物。
可我和傅明哲結婚三十年,他從未送過我任何禮物。
她眼含歉意,“我以為你不喜歡吃荔枝,抱歉,你們不要因為我吵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