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孟念禾分手後,放棄了讀大學。
十年後同學會,她接管家族企業成了女總裁。
而我,在老家開了一家寵物店。
同學會後,她牽着阿富汗牧羊犬找我洗護。
我皺眉拒絕。
“這個狗,我不洗的。”
她嗤笑。
“那麼喜歡錢的你,也有不接的時候?”
“你以前不是隻要給錢,什麼人都陪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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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來找茬的。
意識到這點時,她正牽着那頭高貴的阿富汗牧羊犬,衣裙飄飄地站在我破爛的小店裡。
那種連每一根頭發都經過精心設計的形象,與我的小店以及我十分格格不入。
我目光淡淡地看着她。
“我不洗這種狗,我有拒絕你的權利,請你去找其他寵物店。”
她看着我冷笑。
“是不洗這種狗,還是不洗我的狗?”
“有區别?”
“……”
她沒說話,盯着我看了一會兒後,牽着狗轉身走了。
門口停着她的邁巴赫。
那狗跳上車時,長長的毛發在風中甩出好看的弧度。
被風帶過來的高端熏香味,是我寵物店裡的廉價洗護套裝裡不可能出現的。
我看着籠子裡五六隻沒有被主人善待、渾身長滿皮膚病的小狗。
還有一隻被打斷腿、奄奄一息的波斯貓。
我和孟念禾的差距,就像這些小狗和她那頭阿富汗牧羊犬的差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