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喜歡嗎?”
張偉立刻從手腕上摘下來,扔在桌上,表現得很大方,“喜歡的話,你拿去!我這個人你也知道,最敞亮!”
屁!
餘天明白一個道理。
人們往往缺失什麼,就會把什麼挂在嘴邊。
張偉敞亮?
他是一萬個不相信。
這小子,無事不登三寶殿。
拜佛求事要是不成的話,香火錢,肯定得一分不少的要回去。
餘天不上這個當。
他笑笑,推回手表,“老張,你這不是扯呢嗎?我何德何能,敢要你的表?再說了,這事兒要是讓嫂子知道的話,還不得弄死我啊?”
張偉的媳婦叫孫小麗,是個小财迷。
當初倆人結婚的時候,餘天參加過他們的婚禮。
他記得清楚,孫小麗表現的實在是太财迷了。
随份子多的人,她臉笑的好像開了花兒。
份子要是少了,她恨不得當場把人轟出去。
“離了!”
話落,張偉苦笑一聲。
此話一出,餘天也皺起眉頭。
離婚這種事,在八十年代,真的真的不常見。
不像21世紀,離婚和家常便飯一樣。
八十年代的人普遍羞恥心理嚴重。
就算是日子過不下去了,絕大多數也都勉強湊合着。
就像趙本山小品裡那句台詞。
對付過呗,還能離咋地?
“為啥離的?”
餘天順着話茬往下問。
“賠了!”
張偉歎了口氣,倒滿啤酒,一口飲光,面色漸漸陰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