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章(第2頁)

這都是囫囵話。

想不想辦法,能不能辦,完全取決于對方想要什麼。

“痛快痛快!”

孫恒超察言觀色,感覺餘天也不能出去喝酒,便直接開口,“兄弟,實話實說吧,昨天喝完酒,我是一夜都沒睡着!我越想着你那五千塊錢越心動,越想着你那一摞摞的鈔票越羨慕!你說咱們都是人,我咋就不能發大财呢?我想了想,覺得我自己也有發财的能力!不過你猜怎麼着?哥們我本錢不夠!我左思右想,下定決心,還是決定腆着老臉過來找你幫幫忙,想讓你借我點兒起家的錢!”

不愧是擺地攤的。

說起話來,一套一套,軟中帶硬。

這話裡的意思,多多少少帶着點兒對餘天‘分配不均’的責怪。

不難理解。

在金錢面前,人性總會顯得很渺小,金錢也總是能改變一個人的心理。

商場如戰場,戰場無朋友。

餘天不願得罪人,眼睛一眯,笑了笑,讓李婉柔拿出兩百塊,擺在孫恒超面前。

“老哥,這兩百你拿去用!随便用!賺了你就分我點兒,賠了呢,就當咱倆一起賠了,我概不過問!”

這絕對夠意思了。

兩百塊錢,普通人半年的工資!

不過這對孫恒超來說,根本不能滿足。

他看了一眼,嘴角勾勒出一絲苦笑。

表現得好像他被輕視了一樣,一副可憐相。

“兄弟”

孫恒超歎息一口,“兩百塊錢?能做什麼!這兩百,恐怕連弟妹脖子上的那條項鍊都買不來吧?你賺了大錢,也有我的功勞!要是沒我組織人幫襯你演戲的話,你能有現在?你能有今天?你昧着良心啊這是!這樣吧,老哥我也不和你廢話!賺錢我是肯定能賺的!賺了錢,我連本帶利一起還你!兩千塊,借我兩千,我自己去趟義城!等我回來回了款,一分不差地還給你,咱們還是好朋友!”

過分。

這屬于嚴重的歪曲事實。

餘天給他們的錢不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