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天想讓二狗子到春城來管理自己未來要開發的制衣廠。
可今天。
他一看到苟廠長,便馬上想到了另一個主意。
他打算。
讓二狗子在紡織三廠也兼職一份,最好能去銷售科上班。
說是卧底也好。
說是和苟愛民的合作夥伴也罷。
其目的。
無非是想在未來購買原材料,以及其他經營方面,省下一筆錢來,免除各種不必要的麻煩。
苟愛民略加思索,點頭同意。
他心裡也打算着小九九。
若是真如餘天所判斷,幸子衫能在五天之内全部清空的話,那他也想和餘天這個神奇人物交個朋友。
遇高人豈能失之交臂?
多個朋友多條路,這個道理,苟愛民自然懂得。
這件事沒有瞞着範大華。
範大華聽罷,盤算一陣,開口說道,“餘老闆,苟廠長,要是真如此的話,也帶我一個吧!我這大華制衣廠以後也得發展壯大,不能做完這一波買賣就完了,你們說是不是?”
加入可以。
餘天肯定同意。
但有一個條件。
那就是範大華要把自己的廠子股份真正交出來,歸屬于餘天的名下。
這可不是件簡單的事兒。
如此一來。
餘天不但要管理範大華的工廠,還要占據大頭分紅,這對範大華來說,是個值得無比着重思考的問題。
“都不着急。”
餘天對兩人擺擺手,“這一切隻是設想,畢竟幸子衫還沒賣出去呢。不過我可以先給你們透露那麼一點點的信息。等秋天來時,我這兒還要制作一大批好貨,到時候,它們的銷量可能會比幸子衫差一點,但絕對也能火爆全省,乃至外省!我可以保證,隻要你們能答應我的條件,那每個人的分紅,最少也要在”
“多少?”
範大華瞪着眼睛問。
“說呀!”
苟愛民也緊張着呢。
“兩萬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