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治理城鎮還能這樣的?”
姜太白感覺自己這麼多年都活到狗身上去了。
在他的固有觀念當中,管理城鎮就是朝廷指派知府縣令作為當地父母官,父母官再自行管理城鎮内部事務。
同時不管知府縣令是不是貪官,他們也必然有真本事在身,就算會出一些冤假錯案,也不會讓大量百姓流離失所餓死凍死。
畢竟在任期間治下子民死傷過多,他們也是要掉腦袋的。
而現在李鳳陽做的是什麼?
他居然讓一群泥腿子當官!
雖然這群泥腿子裡有一部分人上過私塾,但未考取功名那就是賤民。
賤民居然也懂城鎮管理?
嘿,還真别說,人家就是懂!
後續兩天時間,姜太白沒有跟在李鳳陽身邊,而是穿梭在雲州城内各地,觀察百姓的生活。
下到捕快上到衙門知府,各個恪守本分絕不徇私。
或許有時會因自身能力不足導緻冤假錯案産生,但和先前由貪官污吏掌控民生時可好太多了。
“難道舉賢令才是比科舉制更優秀的晉升制度?”
姜太白找到李鳳陽,問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。
李鳳陽也沒賣關子,将舉賢令和科舉制的優劣都一一列舉出來給他看。
“所以科舉制的優勢是能篩選出能力極強的官員,但容易讓世家大族做大。”
“舉賢令則适用于剛遭受貪官污吏荼毒,大規模缺乏管理人員時使用,卻不能長久。”
能将武功練至天下第一的人,自然也不可能是白癡,很快就明白了兩種選舉方式的區别。
姜太白不由得深吸一口氣,這李鳳陽還真是妖孽啊。
二十左右的年齡,不但在武道這條路上走得極深,超過了自己這百八十歲的老頭子,在政務方面居然也能有如此獨到的見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