嘭!!!
裹着外套的木棍在空中劃出醜惡的弧線,像是被擊中的水鳥,盤旋落地。
狙擊手面無表情。
手弩混蛋設下了一個小小的陷阱,他不小心中了招,心中卻沒有憤怒。
反而覺得有趣。
畢竟距離是絕對的。
三十年式步槍的有效殺傷距離是五百米,這對絕大多數使用者而言就是極限了,
事實上,超過三百米,普通人的精确性就會大幅下降。
而對狙擊手而言,他有信心擊殺敵人的距離比這遠上很多。
那麼,袖弩呢?
八十米?一百米?三百米?
狙擊手露出不屑的微笑。
手弩是好東西,可惜再好的武器,也要看使用者是誰。
他的自信來自于絕對實力,以及對距離的…
視線中的黑點猛然放大。
念頭未斷,狙擊手向後飛身倒去。
“咳…咳呵…咳…”
血泊飛速凝聚,他不可置信地捂着脖子,那裡正插着根弩箭。
鋼針穿進脖頸,刺破氣管,劃開食道,在頸椎上劃出深深的刻痕。
五百米。
那該死的,藏在袖子裡的弩箭,輕易跨越了五百米的距離,釘進了他的脖子。
怎麼可能?
他哪來的射程,哪來的準頭?
微微側過腦袋,狙擊手看到不遠處斜插在地上的幾根弩箭。
他的瞳孔猛然收縮。
那混蛋并不擅長精确射擊。
那把該死的自制手弩能夠連射,聲音又很輕,所以能在短時間内多次試錯。
而這邊,觀察手一直在說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