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強身為知青,家庭條件不錯。
他家裡經常會給他寄錢過來。
之前,他仗着自己經濟條件好,收買了許多村民的心。
如果采用投票制的話,他相信自己可以赢。
“沒問題。”
李國慶依稀記得,前世,小妹曾和他講過,在這個時間段裡,肖強也出事了。
既然這樣,那再拖一個月也無妨。
反正,這個民兵排長最後還是他的。
這個年代,打獵打到小動物可以自己留下。
但如果獵到大型動物,一般都需要充公。
當然,許多地方對于這種事,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
許多地方,哪怕真的打到了大型獵物,也不用充公。
如果是曾經的李國慶,在這種饑荒年代打到兩頭狼,是絕對不會把到嘴裡的肉分出去的。
隻可惜,現在的李國慶可不是曾經那個毛頭小子了。
身為社會性動物,尤其是在屯子裡,他深知和鄉親們搞好關系的重要性。
“各位,今天一共打到了兩頭狼,我拿出一隻,給屯子裡的人分了,至于到底怎麼分,一切都聽隊長的。”
“小慶,你太敞亮了吧?”
“小慶夠意思。”
李國慶能在這種饑荒年代,把自己打到的一頭狼分給村民。
這種善舉瞬間收獲了大量村民的好感。
就連那個最偏向肖強的村民,都跟着誇贊起李國慶來。
“好,沾小慶的光,咱屯子的人都有肉吃。”
隊長本來想直接分肉的,可村子裡的年輕人為了炫耀這份戰績,居然拿把狼王的妻子挂在了馬場外的木樁上。
“你們這樣侮辱狼的屍體,狼群一定會報複的。”見村子裡的幾個年輕人如此不知敬畏,李國慶忍不住吼道。
“國慶,你想多了吧?畜生就是畜生,那些狼見到自己同類的屍體,恐怕就隻會害怕了吧?又怎麼會報複呢?”肖強無所謂地說道。
“真是無知者無畏,話誰都敢說,可真要出事了,你能負的起這個責任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