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章(第5頁)

她滿臉驚訝,正要開口詢問,季晏辭大步上前,不由分說地一把将甯穗擁進懷裡。

熟悉的氣息盈滿鼻腔。

甯穗的情緒逐漸平穩下來,她仰起頭,下巴支在季晏辭的胸膛,她低聲說道:“季晏辭,我都按你說的做了。”

通常來說,簽署諒解書後,案件得到妥善處理,再次報警不會被受理。

但是,如果案件産生了新的證據,且新證據會改變案件性質,那麼警方必然要對案件重新立案調查。

當年,文瀾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購買違禁藥品,并将違禁藥品用于不知情的他人。

從法律定性來看,案件停留在藥品使用層面,沒有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,其性質算不上特别惡劣。

但季晏辭手上還有一份沒有交出去的證據。

這份證據是一段文瀾與他人的通話錄音。

錄音中,文瀾清晰地說出了會在壽宴上給甯穗下藥,待藥效發作,便會将她送到某位高官的床上。

這會使案件性質發生重大變化,從單純的購買違禁藥品轉變為涉及綁架、拐賣等更嚴重的犯罪行為。

這段通話錄音是那位高官給季晏辭的。

本意是想借此撇清關系,把所有責任推給文瀾。

季晏辭收了。

但他後來還是把高官給拉下台了。

季晏辭曾問甯穗認不認識那位高官。

甯穗不僅認識,甚至是她還在念初中的時候,文淑芬就帶那位高官來家裡吃過飯。

當時文淑芬讓甯穗稱呼其為叔叔。

因為這件事,文淑芬和甯槿大吵過一架。

那之後就再沒見過這個人。

直至甯穗被下藥的那天,她被拖到酒店房間門口,房門開啟的瞬間,甯穗看清了房間裡的人正是文淑芬曾帶她見過的那位高官。

她意識到了什麼。

滲透骨血的惡心與恐懼讓她爆發出了超出自身極限的超常力量。

她拼死掙紮。

當季晏辭提到那個高官的名字,甯穗整個人都在發抖。

案件停留在了這一步。

沒有繼續往下查。

既然甯穗在初中時就見過那位高官,那麼甯穗就絕不是那位高官的唯一目标。

如果當時深入調查,必然會牽涉多起類似案件,事情一旦曝光,甯穗極有可能會因此遭受傷害。

所以季晏辭讓甯穗簽署了諒解書。

結案之後,季晏辭立刻開始着手對付那位高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