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滿臉驚訝,正要開口詢問,季晏辭大步上前,不由分說地一把将甯穗擁進懷裡。
熟悉的氣息盈滿鼻腔。
甯穗的情緒逐漸平穩下來,她仰起頭,下巴支在季晏辭的胸膛,她低聲說道:“季晏辭,我都按你說的做了。”
通常來說,簽署諒解書後,案件得到妥善處理,再次報警不會被受理。
但是,如果案件産生了新的證據,且新證據會改變案件性質,那麼警方必然要對案件重新立案調查。
當年,文瀾被指控的罪名是非法購買違禁藥品,并将違禁藥品用于不知情的他人。
從法律定性來看,案件停留在藥品使用層面,沒有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,其性質算不上特别惡劣。
但季晏辭手上還有一份沒有交出去的證據。
這份證據是一段文瀾與他人的通話錄音。
錄音中,文瀾清晰地說出了會在壽宴上給甯穗下藥,待藥效發作,便會将她送到某位高官的床上。
這會使案件性質發生重大變化,從單純的購買違禁藥品轉變為涉及綁架、拐賣等更嚴重的犯罪行為。
這段通話錄音是那位高官給季晏辭的。
本意是想借此撇清關系,把所有責任推給文瀾。
季晏辭收了。
但他後來還是把高官給拉下台了。
季晏辭曾問甯穗認不認識那位高官。
甯穗不僅認識,甚至是她還在念初中的時候,文淑芬就帶那位高官來家裡吃過飯。
當時文淑芬讓甯穗稱呼其為叔叔。
因為這件事,文淑芬和甯槿大吵過一架。
那之後就再沒見過這個人。
直至甯穗被下藥的那天,她被拖到酒店房間門口,房門開啟的瞬間,甯穗看清了房間裡的人正是文淑芬曾帶她見過的那位高官。
她意識到了什麼。
滲透骨血的惡心與恐懼讓她爆發出了超出自身極限的超常力量。
她拼死掙紮。
當季晏辭提到那個高官的名字,甯穗整個人都在發抖。
案件停留在了這一步。
沒有繼續往下查。
既然甯穗在初中時就見過那位高官,那麼甯穗就絕不是那位高官的唯一目标。
如果當時深入調查,必然會牽涉多起類似案件,事情一旦曝光,甯穗極有可能會因此遭受傷害。
所以季晏辭讓甯穗簽署了諒解書。
結案之後,季晏辭立刻開始着手對付那位高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