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音未落,鄰桌傳來一陣熟悉的旋律,正是孫南去年的代表作《不見不散》。
孫南的筷子在空中頓了頓,失笑搖頭。
果然,店主很快拿着簽名本和唱片,滿面紅光地過來了。
趁着孫南心情不錯,孟超斟酌着開口:
“南哥,您經驗豐富,您看我那首《男人哭吧》,要是出手的話,大概能值個什麼價?”
他心裡已經做好了免費送歌給華仔的準備,但價比多少,自己要有數。
孫南放下筷子,認真想了想:
“歌是絕對的好歌,旋律抓耳,歌詞紮心,市場潛力很大,不過你現在是新人,名氣沒起來,直接賣斷版權的話,價格可能會被壓。
我建議是談分成,或者先簽個短約,等歌打響了名頭,後面就好談了。
具體數字嘛,看跟哪家談,怎麼談了,有我在中間說道說道,起步價不會低于這個數。”
他比劃了一個2的手勢,孟超了然。
自己拍戲累死累活三個月才2萬多塊錢,這一首歌就掙回來了,這也更加堅定了他賣歌搞錢的決心。
服務員端上麻婆豆腐時,孫南目光灼灼,認真提議:“阿超,你真不考慮當專業歌手,我親自當制作人。“
“其實,我獨立制作,倒不是其他原因,而是我的工作重心,還是想放在演戲上,。“
“是從讀書的時候,就開始想當演員麼?”
“讀書開始不瞞您說,其實最開始在武校,我隻想畢業能去哪個地方當個教練”
孟超眯着眼睛,似乎在回憶當時的場景。
“計劃麼,其實懵懵懂懂的,完全沒計劃,高一屆的學長,有當老師的,有去當運動員的,當時我就在想,我到底要做什麼?”
孫南也經曆過迷茫期,聞言也放下了筷子:“是什麼讓你?”
“嗯,就是兩年前,我們宿舍盜版光碟看了部電影,叫《獨立日》。”
“呵呵,我也看的是盜版,有一說一,片子不錯,到現在有些片段我都能記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