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是這年代肉是好東西,這老虎肉更是不好弄,如果說林東打了野生動物,那這老虎肉是要上繳的,但是李建國說了,這林東用槍打死了老虎。
可以說林東偷了違禁品槍,這樣林東依舊一輩子玩咯。
想到這裡,趙芳集合了公社的武裝部去了林家村。
“林東,你私藏違禁槍支,跟我們走一趟吧?”
趙同冷冷的說道。
“趙書記,這槍是我自己的,我是正連級别的,允許帶槍的,”
林東試圖解釋不願意跟他們太糾結了。
可是趙同沒打算放過他。
“是嗎?你一個毛沒長齊的小子,竟然敢跟我頂嘴?還有你不過是一個黃毛小子,你能是正連級,你覺得我趙方是傻子?”
“趙書記怎麼知道我的槍不是公司的發的步槍?”
林東反問。
“公社的破槍哪裡有這個威力,我趙方不傻。”
趙方說完林東笑了。
“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,之前的護林員都是被你害死的。”
林東據理力争,趙方不管那麼多,直接讓人把林東抓走了。
“你們幹什麼?我和東子遵紀守法,為什麼要抓他?”
陳小雅緊緊的皺着眉頭,很緊張。
“你男人偷偷藏了違禁品,一定要接受懲罰。”
趙方抓走了林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