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個身穿制服的民警站在門口,神情嚴肅,其中一人手裡拿着印着公章的紙——赫然是《傳喚證》。
“張懷彪是吧?你涉嫌故意傷害未遂,依法傳喚你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,請配合。”
警笛聲由又由近及遠,徹底消散在體育館喧嚣的背景音中,張懷彪就這樣被帶走了。
距離格鬥賽落幕,已經過去了幾天。
沈秋手臂上的擦傷已經結痂,顔色轉深,身體機能也在馮叔特制的藥浴和她日夜不辍的内力調息下,恢複了大半。
一陣急促又響亮的敲門聲,沈秋将藥瓶收好,起身去開門。
周念念興奮小臉就撞進她的視線,旁邊還站着一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——正是為沈秋辯護的許慶律師。
“沈秋,告訴你個天大的好消息!”周念念聲音裡是壓抑不住的激動,“沈書然和張懷彪的審判結果出來了!”
沈秋側身讓他們進來:“進來說吧。”
落座後,許慶将一份裝訂好的文件推到沈秋面前:“小秋,這是法院的判決書,您可以看一下。”
沈秋伸手接過,那上面清晰地羅列着罪名和判決結果:
沈書然,犯故意傷害未遂罪,判處有期徒刑兩年,并處罰金五萬元。
張懷彪,犯故意傷害未遂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三萬元。
兩年一年六個月
沈秋的目光停留在有期徒刑幾個字。
沈書然和張懷彪也都是成年人了,這個刑法倒也不算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