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裡的麂子肉還沒吃,現在又有了野豬肉和熊肉,嚴寬便把它們剁成小塊,用粗鹽腌了起來,隻留了四個熊掌。
這玩意兒可是好東西,如果擱現代的話,都夠判十年了,可是在八十年代初,還是合法的,各大飯店都有。
先在溫水裡撒鹽、高度酒把熊掌泡上一天一夜,清洗幹淨,然後上鍋蒸。
蒸熟之後,将黑皮撕掉,裡邊全都是嫩滑的白肉,就像剛剝皮的荔枝一樣,軟軟糯糯。
這時候就可以直接吃了,千萬别放其他調料破壞味道,頂多放一點胡椒粉和一點鹽。
光一個熊掌,就有好幾斤重,一家三口勉強吃完,剩下的三個,則扔到雪洞裡埋了起來。
之後的幾天,嚴寬依舊每次上山,也見過一次野豬群,足有十七頭野豬。
一公三母,還有十三頭幼崽。
這是好事,說明這裡的生态開始恢複了。
隻可惜這畜生耳朵和嗅覺太靈敏,嚴寬一靠近,它們就跑沒影了,根本就不給機會。
也多虧了它們是跑了,如果十幾頭野豬同時向嚴寬沖來,他就算槍法再好也不管用。
“可惜啊,我要是有把好槍,這一下子就能完成隊長交給的任務,不僅填飽了鄉親們的肚子,更是有機會進林業局。”
“等有了編制,附近兩千畝林場都歸我負責,不僅能痛快打獵,還能送妹妹去城裡讀書。”
身為一個過來人,嚴寬自然知道編制有多麼難得。
可是沒有好槍就打不到野豬,打不到野豬就得不到好槍
好像陷入死循環了。
無奈搖了搖頭,嚴寬并沒有胡思亂想,現在還是過好一天算一天吧。
自從獵到熊之後,過了六天,又要趕大集了,嚴寬這次除了帶野核桃之外,還帶了一些桦樹茸、嗷嗷叫,想趁此機會,看看藥材市場怎麼樣。
最後想了想,又帶上了麂子皮。
反正這玩意兒放在家裡也沒用,不如去賣個好價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