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nowiwannasay。”
“hellohello。”
“我的未來。”
“hellohello。”
方恒唱着歌,一隻手放開吉他舉了起來,豎起一根大拇指。
所有人都屏氣凝神,知道副歌部分要來了。
童子默四人已經站起來,屏住了呼吸,眼睛死死盯着方恒。
“在無盡的黑夜,所有都快要毀滅。”
方恒高亢嘶啞的聲音響起,像是發出怒吼一般,惹得在場衆人的心跳都停了一瞬。
“至少我還有夢,也為你而感動。”
“原來黎明的,就在我的心裡面。”
“隻要我還有夢,就會看到彩虹,在我的天空。”
童子默四人都忍不住跳了起來,這首歌簡直絕了!
簡直就是他們心中搖滾态度的典範!
這才是年輕人要玩的搖滾!
黃錦聽得都心頭一顫,這種少年意氣他已經被磨得一幹二淨,但依然為這種少年意氣而眼含熱淚。
曾幾何時,他也是如同這歌詞一般,不管如何遭遇挫折,都會咬牙繼續前行。
堅信希望就在未來。
他确實做到了!
但如果讓他現在遭遇挫折的話,心氣已經消耗完的他,恐怕也隻能黯然承認失敗,告訴自己平凡才是福。
平凡是福,這何嘗不是一種無奈呢?
他身旁的黃豆豆坐得身體筆直,但渾身微微顫抖,仔仔細細看着唱歌的方恒。
現在少年意氣的他卻不敢反抗壓在自己頭頂的父親。
但熱血依舊在心中馳騁,隻要再等幾年,等到自己羽翼豐滿,就反了他娘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