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媽媽擺擺手:“沒多少錢。”
“小光在家裡喜歡玩什麼?”方恒見小光坐在一邊不說話,主動找他聊天。
小光悶聲道:“看漫畫。”
“整天就喜歡漫畫。”天天媽媽搖頭,“都不出門,我想帶他出去轉轉都不去。”
小光小聲道:“外面不好玩,還是漫畫好看。”
“咱們小時候就喜歡去外面玩吧?”天天媽媽笑道,“那時候都在外面瘋跑。”
方恒笑道:“那不是因為沒什麼玩的嗎?我要是有漫畫遊戲機,我也不願意出去。”
“你看看,方恒叔叔都這麼說。”小光像是找到了支持者一樣。
方恒笑道:“我也不是說你能跟媽媽吵架,這樣吧,你爸爸送了小啾一個芭比娃娃,我送你一首歌吧。”
“一首歌?”小光一愣。
天天媽媽更是着急:“别别别!你那一首歌值多少錢呢,這芭比娃娃才值多少錢?他爸,哎!”
說話的時候還拍了一下專心陪小啾玩芭比娃娃的天天爸爸。
“送歌?别别别,這芭比娃娃是我想跟小啾一起玩的。”天天爸爸趕緊說道,“千萬别送歌。”
他們知道方恒的歌值多少錢,最起碼幾十萬,這可不是鬧着玩的。
縱然不是富裕之家,但也不願意平白無故收下。
“方恒老師,你要是想創作新歌,我們可以聽一下,不能送給我們。”天天爸爸正色說道,“在我家裡寫下來的歌已經讓我們非常開心了。”
“好吧。”方恒點頭笑道,“這首新歌,叫《聽媽媽的話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