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(第3頁)

“經東城街道辦事處調解并公證,就江建國同志家庭内部居住事宜,達成以下協議”

“一,自1960年x月x日起,江衛國、江紅梅、江衛東三人,作為成年子女,居住于其父江建國名下房産内,需按月繳納房租。”

“二,具體金額為:江衛國每月十元,江紅梅每月五元,江衛東每月五元。每月一号前繳清,不得拖欠。”

“三,若有任何一員,連續一個月未能繳清房租,戶主江建國同志,有權在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的監督下,收回其居住房間的使用權。”

“四,此協議一式兩份,江建國同志與街道辦事處各執一份,自簽字蓋章之日起,即刻生效。雙方均需嚴格遵守。”

每一條,每一款,都像一把重錘,狠狠地砸在江家兄妹的心上。

當小劉寫完最後一句,将那份協議書推到桌子中央時,江衛國再也忍不住了。

“我不同意!”

他發出一聲嘶吼,沖到桌前,“這是我的家!我憑什麼要交房租?這份協議,我不簽!”

王主任的臉色,瞬間沉了下來:“江衛國同志!請你注意你的态度!這是經過組織調解後,為了解決你們家庭矛盾而制定的協議!你想抗拒組織的決定嗎?”

一頂“抗拒組織”的大帽子扣下來,江衛國瞬間啞火了。

“可是這不公平!”

江紅梅也哭喊起來。

江建國冷冷地看着他們,一言不發。

他不需要說話了,因為此刻,王主任和整個街道辦,都已經成了他意志的執行者。

“沒什麼不公平的。”

王主任冷着臉說道,“你們父親已經做出了巨大的讓步。如果你們不接受,那按照他的意願,現在就可以請你們離開這個家!你們自己選!”

選擇?

他們哪裡還有選擇?

一旦被趕出去,他們的名聲就徹底毀了!

工作單位怎麼看?

街坊鄰居怎麼看?

這協議,是毒藥,他們得喝。

不簽,那就是立刻暴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