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事?”
何雨桐被我冰冷的态度刺痛。
垂放在身側的雙手緊緊捏起。
“我不同意離婚。”
我啧了一聲,有些厭煩道。
“不同意?”
“不同意就等着打官司。”
“你非要這麼絕情嗎?那次隻是個意外,就算出軌了,我也隻愛你不是嗎?誰不會犯錯,你就要因為一點點小事和我離婚?”
我歎了一口氣,聲音平淡。
“不是一點點,也不是隻有這件小事。”
何雨桐似乎有不解的問道。
“什麼意思?”
什麼意思呢?離婚是因為我攢夠了失望啊。
我的父親是個藝術家,和其他藝術家一樣。
他有些風流,年輕時媽媽瘋魔一般的愛上爸爸。
然後結婚生子。
可是爸爸到處留情,讓媽媽得了抑郁症。
許銘達的母親為了上位,總是時不時的制造點東西刺激母親。
媽媽為了我,一直忍耐着。
總覺得隻要對爸爸夠好,爸爸就會回心轉意。
“乖寶,你爸還是愛我們的對不對,他雖然亂搞,但是還是沒離婚,也沒把外面那些人帶回家。你還是他唯一的孩子。”
我看着媽媽憔悴的臉龐,隻能違心的點頭。
那一晚,爸爸回來了,提着一個蛋糕帶着一個女人,女人還牽着一個孩子。
那個孩子就是許銘達。
爸爸沒有一絲不自然,擡手向我和媽媽介紹。
“以後我們一家五口一起生活,這是銘達,這是我的新女朋友,他不介意我有妻子,所以我希望你們兩個也能和他們和平相處。”
“你們都是我的家人。”
把小三和小三的女兒帶上門,叫媽媽和他們做家人。
還真是荒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