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,隻是吓唬。
但我堅持是欺負,我身上的傷是物證,周令安是人證。
很快,學校,家長陸續被傳喚。
還有教唆人楊樂。
她可憐兮兮,“不是我,我沒有讓人去欺負季湘,她是我姐姐,我怎麼可能讓人去欺負她。”
男生不服,“楊樂,明明是你!”
楊樂低頭,“我知道你喜歡我,可能是想幫我出氣,但我沒有求過你。”
男生,“……”
楊美雲開口,“楊樂和季湘是姐妹,兩個女孩子之前吵過架,樂樂可能跟同學抱怨了幾句,這個年紀的男孩子都沖動,所以可能就……”
男生罵,“你胡說!”
但顯然他不是楊家母女的對手,何況還有我爸。
我爸說,“警察同志,肯定有誤會,楊樂不是那樣的孩子,她很乖的。”
我發出一點嗤笑。
周令安坐在我身邊,“沒事的。”
我轉頭看他,周令安眼神憐憫極了。
可我又沒有要哭。
因為沒有成年,這件事最後雙方調解,我爸代表我原諒了加害人。
“季湘,我是為你好,這件事鬧大了對你也不好,女孩子的名譽很重要的。”
是啊,女孩子的名譽很重要的。
但我不知道,他在乎的到底是我的名譽,還是楊樂的名譽。
“爸。”我笑,“我跟楊樂,你選一個。”
我爸,“……”
“我從住校開始一直到今天,你去看過我嗎?你問過我缺錢嗎?你給我交過住宿費嗎?你知道我每天都吃不飽嗎?”
我爸震驚,“你在說什麼?”
“看,你什麼都不知道。”我攤手,“所以,你早就做了選擇。”
二十八歲的時候,我跟自己和解。
我對自己說,我什麼都不缺了,我應該原諒我自己的父親。
所以我回到家鄉,我回到了家。
我以為我失蹤的十年,他會想念我,他會惦記我,哪怕隻有一點,也會讓他看起來憔悴。
但事實上沒有。
他和楊美雲并肩從菜場回家,兩個人手挽手,說說笑笑,像最恩愛的一對夫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