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林耀也能理解,要是每一次進山都能找到人參的話,那他就不用打獵了。
每天上山挖一株人參直接下山就好了。
返回的路上,他忽然聽到一旁傳來一陣異響。
側身一看,發現居然是一隻麋鹿在數十米外的灌木叢扒拉着雪地。
看那模樣,像是在尋找吃的一般。
林耀内心一喜,這一頭鹿可是雄鹿,看起來至少有兩百多斤。
麋鹿渾身上下都是好東西,鹿茸,鹿皮都是值錢貨,而且它的肉也十分鮮美。
他貓着身子,悄悄的繞路到麋鹿的西風出,避免自己的味道散發出去。
鹿的嗅覺十分靈敏,尤其在加上它們的脖子很長,許多東西都能瞬間聞到。
最關鍵的是,它們的反應十分迅速是,但凡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會撒丫子跑路。
林耀小心的接近着,一路上十分注意自己腳下,保證沒有發出任何聲音。
好不容易等到麋鹿進入到自己的射程範圍之内。
他搭弓拉箭,一隻利劍呼嘯着射向面前的麋鹿。
麋鹿聽到利劍劃破空氣的聲音,連看都不看,扭頭就跑。
可終究還是晚了一步。
林耀射出去的箭矢正中麋鹿脖頸中央。
隻聽一聲痛苦的嗚咽後,麋鹿帶着箭矢跑路的速度更快幾分。
林耀不慌不忙,那隻鹿已經中了箭,而且還是脖頸這種要害的地方。
他慢慢的跟随着地上鮮血的指引,一步步往前走着。
不一會的功夫,那隻麋鹿就因為失血過多倒在地上無力的抽出着。
林耀上前收回箭矢,扛起鹿喜滋滋的朝着山下走去。
看着遠處的村子,林耀腳下生風,速度更快了幾分。
一刻鐘後,他一走進村子,就發現氣氛有些不對勁。
村裡的人看他的眼神多少都帶了一點怪異,其中很多婦女就好像看見瘟神一樣,連忙把自家孩子拉了回去,關上大門。
林耀很是疑惑,腳下的速度也慢了下來。
前身的他也是人嫌狗叫的村子啊,可村裡人也不會用這種表情來看他。
奇怪歸奇怪,林耀并沒有放在心上。
他心裡隻有自己的媳婦,隻要媳婦不讨厭自己,其餘人怎麼看他,壓根一點都不重要。